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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责
 
在校党委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
1、参与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
2、组织评审新增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和校级科研机构;负责校级别重点建设学科、校级科研机构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的管理,组织考核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和校级科研机构。
3、负责各类纵向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经费拨发、年度检查及结题验收;负责横向课题的立项(备案)。
4、负责组织与科技有关的各类奖励的申报和评审。
5、负责科研成果对外宣传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6、负责组织与科技和研究生教育有关的统计工作。
7、负责校内与科技工作和研究生教育有关的各种政策和管理制度、办法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8、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和校本部科研工作量制度实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负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等工作。
10、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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