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的要求及说明
考生报名时应在公布的《2008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报志愿学校。
高中起点:在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一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本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二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选报一个专业:在高起专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第三批录取)栏,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专升本: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
在报考志愿信息中,必须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如同意调剂,可选填“相近学习形式、相近专业、就近院校”项目。
填报志愿只能在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高起本可以兼报高起专。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试题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其中,报考高起本的考生还需参
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