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履行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策,保证监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各项决议决定在机关贯彻落实。
2、负责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履行机关党委的政治功能和监督保障作用。
3、负责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组织和领导机关党委成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的学习。抓好机关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
4、指导督促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各项基本制度,规范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负责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做好党务公开、党内帮扶、党内统计等工作。
5、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教育培养考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维护、政审等。
6、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关心机关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协助学校统战部门做好机关统战工作。
7、抓好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性了解师生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维护师生正当权利和利益;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机关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关注教职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8、加强对机关工会的领导,支持其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9、协助人事部门负责机关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